⚡ 猫叔的AI资讯雷达
政策AIGC

欧盟《AI法案》透明度义务今日正式生效

8月2日起,《AI法案》第50条透明度义务在欧盟全域直接适用:机器可读标记、聊天机器人身份披露与深度伪造标注同步落地。

今天开始要做什么

2026年8月2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迎来对生成式AI产品影响最直接的一个节点——第50条透明度义务在27个成员国直接适用。

生成式系统的提供方必须以机器可读方式标记输出,使合成的图像、音频、视频和文本能够在下游被检测出来。直接与人交互的系统——聊天机器人、语音助手、智能体前端——必须让用户明确知道对话方是机器,除非从场景中已显然可知。在部署方一侧,发布深度伪造内容必须披露其为人工生成或篡改;涉及公共利益议题的AI生成文本,如未经人工编辑审核,也必须加注标识。使用情绪识别与生物特征归类系统的部署方,须告知被作用的对象。

规则不溯及既往:8月2日之前生成的内容不需要事后补标。

执法权与被抽走的另一半

执法主要由各国市场监管机构承担,而非欧盟委员会下的AI办公室——后者的管辖范围仅限于由同一主体提供的通用模型所构建的系统,以及嵌入超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的系统。违反第50条最高可罚1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的3%,取其高者。

但这个日期本身缺了一大块。根据2026年5月6日达成临时政治协议、一周后由成员国代表在理事会确认的《AI数字综合法案》,附件三所列独立高风险系统的义务推迟至2027年12月2日,附件一受监管产品中嵌入式AI的义务推迟至2028年8月2日。原本应是《AI法案》主体合规大潮的时点,实际只剩下透明度这一层。

企业可以依托欧盟委员会2026年6月10日发布的《AI生成内容透明度行为准则》,委员会与AI委员会已认可其为充分的合规路径;按委员会7月31日的更新,签署方约190家机构。

为什么重要

这是首次有主要司法辖区把内容来源标记从自愿承诺变成前沿生成模型的法定义务。由于水印与披露通常做在模型服务层而非分区界面上,实际影响会外溢为全球性的:欧盟规则从今天起决定了所有大型图像、视频、语音模型用户看到的东西。

信源